2024年一季度,國家主要在完善新藥定價機制、發展銀發經濟、兒童健康保障、藥品價格治理、集中采購、規范醫療服務等方面發布一系列重要政策。
一、完善新藥定價機制,重點分配關鍵政策資源
為支持醫藥研發創新,促進創新藥定價機制改革,2024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浦東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7 年)》,明確提出建立生物醫藥協同創新機制,推動醫療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加強臨床科研合作,依照有關規定允許生物醫藥新產品參照國際同類藥品定價,支持創新藥和醫療器械產業發展。2月,國家醫療保障局就《關于建立新上市化學藥品首發價格形成機制鼓勵高質量創新的通知》征求意見,自評點數越高,表明藥品創新價值含量越高,新上市藥品首發價格的自由度就越高,在掛網服務方面提供綠色通道掛網、穩定期保護等政策扶持。
二、促進民生事業發展,研究發展銀發經濟
2024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發展銀發經濟、增進老年人福祉的政策舉措。同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發展銀發經濟增進老年人福祉的意見》,這是國家出臺的首個支持銀發經濟發展的專門文件,提出了4個方面26項舉措,加快銀發經濟規;藴驶、集群化、品牌化發展,培育高精尖產品和高品質服務模式。
三、強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兒童健康保障
2024年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推進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重點提出構建高質量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供優質化兒童醫療衛生服務、加強現代化兒科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高質量發展配套政策四方面重點工作內容,旨在促進兒科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推動兒科醫療衛生服務高質量發展。3月,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開展兒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專項行動的通知》,從加大兒童參保動員力度、優化新生兒參保流程、協同優化參保政策和醫療服務供給、加強部門數據共享、加強督導落實等方面對專項行動作出部署,明確提出力爭至2024年底,80%以上新生兒在出生當年參保。
四、強化藥品價格治理能力,持續擴大藥品集采覆蓋面
2024年一季度國家及省級層面陸續發文落實跟進《關于促進同通用名同廠牌藥品省際間價格公平誠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國各省份開展“四同藥品價格治理”已接近尾聲,或將啟動“三同、二同藥品價格治理”。2024年3月,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全國藥品集中采購文件(GY-YD2024-1)》(第十批胰島素專項接續),這是首次由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啟動接續的國采。此次胰島素專項接續的周期更長、報量更多;從報價規則來看,新增復活中選機制,整體較為溫和。
五、持續從嚴整治醫藥腐敗,規范醫療服務行業秩序
2024年一季度持續整治醫藥行業風氣,國家層面發布了《關于做好中醫醫院巡查工作(2023—2026 年度)的通知》;地方層面如廣東、安徽、河北、四川、湖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福建、上海等多個省份發布了醫藥反腐相關文件、提出了醫院巡查的具體要求,并且全國多家醫院召開了醫療反腐工作會議。此外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加強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的意見》,圍繞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的關鍵工作,從建立工作機制、突出重點執法、創新執法手段等三個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
信息來源:醫藥地理
信息編輯:黃文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