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至9月2日,省局抽調各市州局藥品流通監管、稽查辦案的骨干人員,組織21個飛行檢查組,對3類(有投訴舉報或案件延伸線索、近2年被省局飛檢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市州局列為重點監管)60家藥品批發企業進行了不預先告知的藥品飛行檢查。交叉檢查重點圍繞查找企業是否存在國家總局2016年第94號公告所列10種違法行為。檢查發現,部分企業仍存在繼續從事違法違規活動行為。對此,省局將堅決予以依法嚴肅處理。
今年5月以來,為整治藥品流通領域違法違規的“潛規則”行為,省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集中整治行動。專項整治重點圍繞藥品流通領域10個突出問題,聚焦拒不自查與整改、日常管理水平低、購銷渠道混亂、案件多發的4類企業。此次檢查,是省局在匯總分析前期企業自查、跨縣(區)交叉檢查、企業歷史質量管理狀況等安全風險信息基礎上組織的一次全省范圍的異地交叉檢查,是進一步深化與延伸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措施。據統計,截至8月31日,全省已經對462家藥品批發企業進行了監督檢查,其中197家被立案查處,1家被移交公安部門查處,125家被責令整改,5家被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11家被注銷許可證,7家被撤銷GSP證書,8家被收回GSP證書,清理掛靠經營人員216人。
為加強工作監督指導,省局還對3個市州局一把手進行電話約談,對5個市進行實地督導檢查,對11個市州局下發問題企業處理督辦函,督促各地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總局要求。與此同時,省局總結山東非法經營疫苗事件教訓,結合我省實際,在嚴肅查處、認真反思、全面排查的基礎上,迅速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監管漏洞。在全國率先實行藥品批發企業關鍵崗位人員登記報告制度,強化企業對人員管理的主體責任落實,此舉得到國家總局的充分肯定;出臺了跨區域設置倉庫藥品批發企業監管政策,加強對“兩地設庫”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管,明確審批要求、監管責任,消除監管盲區;出臺新開辦藥品批發企業藥品現代物流條件要求,落實國家總局對新開辦經營企業有關要求。
下一步,省局將根據交叉檢查信息線索,適時啟動省局飛行檢查,堅決嚴肅整治藥品流通領域“潛規則”,嚴肅處理問題企業,規范藥品流通秩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